《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 |  | 《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著重解決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渠道不暢、信息統(tǒng)計不準、應急反應不快、應急準備不足等問題,該條例于2003年5月7日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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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 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開始實施。這部法律從1996年開始著手研究起草到2003年8月27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歷時7年。可以預想,這部法律的實施將對我國的行政管理產(chǎn)生巨大的影響,將極大地促進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的提高![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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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 |  | 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確立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憲法修正案還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chǎn)不受侵犯"等內(nèi)容寫入憲法。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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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法》 |  | 為適應世貿(mào)組織的要求,2004年4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法》,對現(xiàn)行外貿(mào)法與我國加入世貿(mào)組織承諾和世貿(mào)組織規(guī)則不相符的內(nèi)容進行修繕,該法通過后于7月1日施行![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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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 |  | 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4號主席令,公布了這部法律。整部法律共有十條,集中體現(xiàn)了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的國家意志,有力的打擊了氣焰囂張的"臺獨勢力"![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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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  | 2005年4月27日下午,受人矚目的《公務員法》草案于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順利通過。這部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是建國50多年來我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性法律,里程碑意義不言而喻![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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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chǎn)、生活和經(jīng)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于2007年1月17日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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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quán)法》 |  | 物權(quán)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jīng)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fā)揮物的效用,保護權(quán)利人的物權(quán),根據(jù)憲法,制定的法規(guī)。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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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有利于切實有效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增強企業(yè)凝聚力,促進企業(yè)長遠發(fā)展![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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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chǎn)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chǎn)法,在2008年10月28日通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維護國家基本經(jīng)濟制度,鞏固和發(fā)展國有經(jīng)濟,加強對國有資產(chǎn)的保護,發(fā)揮國有經(jīng)濟在國民經(jīng)濟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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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  |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于2009年2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是根據(jù)經(jīng)濟和社會形勢發(fā)展的需要,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刑法所作的一次新的修正,是刑事法律自我完善的最新體現(xiàn)![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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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規(guī)范食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強化食品安全監(jiān)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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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quán)責任法》 |  | 2009年12月26日,備受關(guān)注的《侵權(quán)責任法》經(jīng)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10年7月1日起實施。它對包括生命權(quán)、健康權(quán)、隱私權(quán)、繼承權(quán)在內(nèi)的等一系列公民人身、財產(chǎn)權(quán)利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護![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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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  | 為了規(guī)范和保障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已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09年8月27日通過![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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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  | 海島保護法,是一部以保護海島生態(tài)為目的的海洋法律,不涉及海島主權(quán)問題,是在主權(quán)既定前提下的一部保護海島生態(tài)的行政法,已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09年12月26日通過![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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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  | 專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施行以來,分別于1992年和2000年進行了兩次修改;第三次修正案,于2008年12月27日經(jīng)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更好地保護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權(quán),鼓勵發(fā)明創(chuàng)造,促進科學技術(shù)進步和創(chuàng)新![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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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  | 選舉法是依法產(chǎn)生各級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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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diào)解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diào)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其中規(guī)定除了一切民事糾紛均應實行調(diào)解外,一些重大刑事罪以外的一般刑事罪亦在調(diào)解之列![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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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關(guān)系法律適用法》 |  | 涉外民事關(guān)系法律適用法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是專門規(guī)定涉外民事關(guān)系受何種法律調(diào)整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規(guī)范涉外財產(chǎn)關(guān)系和人身關(guān)系的民事基本法律。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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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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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  |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本次刑法修訂是歷次修訂動作最大的,相當于前七次修改的總和,共修改了50個條款,涉及49個問題,并于2011年5月1日起生效![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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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  | 為了貫徹中央關(guān)于加強稅收對居民收入分配調(diào)節(jié)的要求,2011年6月30日,第11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新稅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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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以贊成2639票,反對160票,棄權(quán)57票的投票結(jié)果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標志著歷經(jīng)兩次修改的刑訴法修正案草案終獲通過。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集中體現(xiàn)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的要求![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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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 鑒于"奪命校車"事故頻發(fā),校車立法成為社會和政府的共識,2012年3月,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4月5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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