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3月5日就官員財產申報問題接受采訪后,3月8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部部長兼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再次就該問題做出回應,并披露了更多的細節(jié)。她表示,目前監(jiān)察部有專門的部門在就官員財產公示法規(guī)起草建議稿;對于財產公示的主體,目前已形成了多種方案,可能從準備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從分管房地產、建筑等高危崗位官員入手。
相關報道甫一發(fā)出,即觸動了輿論敏感的神經。畢竟與此前的各種說法相比,這一信息更為具體,也更具可信度。對于長期關注官員財產申報及公示問題的民眾來說,馬馼部長的回應讓人欣慰。而已持續(xù)六年就公務員財產申報問題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的重慶律師韓德云,則更是切身體會到了這一問題的不斷推進——從前兩年的“制定財產申報法條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又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再到如今明確表示“已經著手起草建議稿”,可以看出,相關機構一直在為人大代表、同時也是很多老百姓共同的愿望而努力著。只是民眾希望這樣的腳步能夠更快些。正如韓德云所言,社會對立情緒在加重,越早實行財產申報和公示,越能夠有效阻擋貪腐,越能夠化解矛盾。
在許多民眾看來,立法是解決一些社會問題最為有效且最為根本的途徑。這一點,從歷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的議案提案中即可看出。他們認為,解決貪腐問題如此,解決看守所一些亂象同樣如此。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鮑紹坤表示,《看守所條例》的修訂草案,已由公安部起草并呈送國務院法制辦。這意味著,施行長達21年的《看守所條例》即將修訂。據報道,《看守所條例》修訂草案增加了保障人權的原則,但沒有涉及“偵羈分離”。對此,有評論認為,目前偵羈合一的體制讓被羈押者的權利面臨極大危險。要消除這種危險,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從體制上“動刀”。而由公安部主導的部門立法是不可能完成的,最終還必須回到人大立法的路徑上。
可以看出,既有條例的修訂獲得了輿論的肯定,但與其所呼吁的治本之道——立法,還有一定的距離。而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進步,需要的是自下而上的推進與自上而下的落實,二者缺一不可。
(正義網絡傳媒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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