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迪是我曾經(jīng)辦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女兒。
2015年,小迪患有精神分裂癥的母親王某,在家中用蒜臼將小迪的爸爸打死。作為精神分裂癥患者,王某屬于無刑事責(zé)任能力人,將丈夫殺害后就被強制醫(yī)療。面對支撐全家生活來源的爸爸死亡,以及媽媽被強制醫(yī)療的殘酷現(xiàn)實,當(dāng)時剛滿13歲的小迪和18歲的姐姐,雙雙面臨輟學(xué)危險。
還記得第一次去小迪家中了解案情時,小迪用暗淡迷茫的眼神看著我們,怯生生地問:“檢察官阿姨,沒有爸爸了,我和姐姐怎么辦?我媽媽會坐牢嗎?我們還能上學(xué)嗎……”
面對母愛殘缺,又剛剛失去爸爸的孩子,同樣身為母親的我,決定要為這個孩子做點什么。
之后,我把小迪的情況迅速向院里作了匯報,小迪的遭遇引起了院黨組的高度重視,院黨組指派我協(xié)同控申科,立即啟動司法救助程序。
第二次到小迪家,小迪搓著衣角,仍舊十分不安,暗淡的眼睛里藏著深不見底的憂愁,我給她帶去了一套文具,先耐心地安撫她的情緒,然后詢問了司法救助需要的具體信息。離開前,我再三叮囑她:“小迪,你不要著急,你的情況我們檢察院一定會全力幫助,現(xiàn)在最重要的是要學(xué)會照顧好自己,要好好學(xué)習(xí),我們一定幫你渡過難關(guān)。”
為了給小迪申請司法救助,我和同事們早起晚歸、四處奔波,先是幫小迪向市委政法委申請到了2000元的救助金,之后又層級上報省人民檢察院,為她又申請到了4萬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當(dāng)司法救助金發(fā)放到小迪手中時,這個不滿14歲的小姑娘感動地泣不成聲,一個勁地說謝謝!
司法救助幫助小迪解了燃眉之急,但今后的生活又怎么辦?為了徹底解決小迪的生活問題,我和同事又把社區(qū)、民政局等相關(guān)單位跑了個遍,硬是在一個月的時間內(nèi)又幫小迪家爭取到了低保待遇,這樣小迪一家就可以靠低保金維持基本的生活了。此后,我們又多次登門對她進行心理疏導(dǎo),鼓勵她重振生活的信心,讓她感受到關(guān)懷的溫暖。
如今,小迪比以前開朗了很多,臉上也有了笑容,我和同事們都感到無比欣慰。
(作者單位:山東省諸城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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