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余振東:外逃2年余 回國受審獲刑12年 |
2006年3月31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有期徒刑十二年。余振東是第一個(gè)由美方人員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貪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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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昌星:非法移民被遣返 行政替代措施 |
賴昌星的回國,讓"貪官的外逃與追逃"再次成為熱點(diǎn)話題。近年來,貪腐官員遠(yuǎn)遁海外的案例并不少見,每逢肅貪風(fēng)聲一緊,便有人聞風(fēng)而逃,利用中國與他國法律不對接的空子,逍遙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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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逃女巨貪"楊秀珠司機(jī)歸國投案 |
與浙江城鄉(xiāng)建設(shè)廳原副廳長、"外逃女巨貪"楊秀珠有著重大干系的溫州市現(xiàn)代城市建設(shè)發(fā)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勝華已經(jīng)回國投案,并于7月21日被檢察機(jī)關(guān)依法決定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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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鄧燕球:潛逃十一年 受夠了提心吊膽的日子 |
從1997年到1998年10月,短短一年,除了輸光幾十萬的家產(chǎn)外,鄧燕球還輸?shù)袅?00萬的公款。隨之而來"大輪崗計(jì)劃"讓鄧燕球慌了,她決定馬上出逃。佛山市檢察院成立辦案組赴偵緝和追捕鄧燕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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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繼祥:澳大利亞判刑 追訴外逃裸官第一案 |
林芳華案與李繼祥案的相似之處就是這兩個(gè)人都在李向云案發(fā)之后離開了中國,不同之處在于,李繼祥是適用逃往國法律因而被從嚴(yán)追究的典型,林芳華是被勸返回國接受法律懲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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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山:潛逃加近八年 涉案金額10余億元 |
高山(原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在2000年至2004年間,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騙取多家受害單位的巨額資金,涉嫌票據(jù)詐騙犯罪。案發(fā)前于2004年12月潛逃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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