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市李滄區(qū)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市北區(qū)公安分局局長于國銘,近日被證實已經落馬。而兩人的落馬,均與轟動青島的黑老大聶磊案有牽連。(10月19日《錢江晚報》)
兩位公安分局長涉案“落馬”,數十名處級警官牽連被抓,市局前局長因此被“約談”,甚至據傳十年前,時任省廳副廳長兼青島市公安局長萬國忠自殺也因為與他有瓜葛,青島黑老大聶磊的“能耐”之大真叫人刮目相看。
從新聞披露的信息來看,聶磊之所以能夠暗中操控當地警界,呼風喚雨,一個重要法寶就是染指警方人事安排,儼然成了“地下組織部長”,以至出現了手下結婚,婚宴中“一半公安系統(tǒng)的人,一半黑道中人”的“壯觀”場面。
不難想象,要不是因為去年春天,國際泳聯(lián)在青島舉辦“李寧杯國際跳水系列賽”期間,發(fā)生了嚴重的“3·27” 暴力事件,讓青島市當局顏面盡掃,警方已沒有理由再對他網開一面;要不是公安部的直接部署,刮起猛烈的打黑風暴,以聶磊為首、130余名成員的這一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不知還要橫行到何時。
各地的打黑實踐表明,幾乎每個涉黑團伙都有“保護傘”在背后撐腰,否則,只要露頭就打,其何以能夠猖獗一時,甚而長期盤踞一方、橫行霸道、為所欲為?青島聶磊黑惡勢力的成長和覆滅,更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黑老大之所以能夠當上“地下組織部長”,插手人事安排,進而讓數十警官、上百民警服從其指揮,如果沒有當地公安部門內外的權力替之鳴鑼開道、保駕護航,顯然是無法想象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青島聶磊案再次警示我們,對形形色色的黑惡勢力,如果不始終保持嚴打態(tài)勢,否則,正氣得不到伸張,邪氣必然更加囂張,不可一世。甚而向公權部門滲透,操縱地方執(zhí)法部門乃至基層政權,后果不堪設想。而要掃蕩黑惡勢力,保護一方平安,關鍵更須權力檢點,執(zhí)法嚴明,不被黑社會腐蝕拉攏,才會保持應有戰(zhàn)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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