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刑檢的副檢察長陳娥下班前拿起辦公桌上的電話對主持公訴科工作的葉東華說,晚上八點叫上批捕科的王紅梅一起到學校一趟。
晚八時,葉東華駕著車一行三人,把警車停在離學校五百米遠的地方。三人著便裝走路到了學校。學校譚校長到門口迎到他們后,就徑直領(lǐng)他們到了教學研究室喝著茶攀談等兩個人到來,一個是班主任楊老師,另一個是宋剛同學。
此時的楊老師正在主持召開班會。楊老師事前對宋剛進行鼓勵,讓他大膽走上講臺進行演講,當迎得全班同學熱烈掌聲后。楊老師當場宣布宋剛擔任本屆班副班長,話音剛落,掌聲疊起,宋剛激動得哭了。楊老師走近他,拍拍他的肩,對全班同學說:今晚班會到此。下課!
很多同學離開教室時都不理解,認為宋剛當一個副班長就讓他激動成這樣?
同學還沒走完,楊老師就對他說,跟我到教研室去。一到教研室坐定下來。宋剛一眼就認出了陳娥、葉東華、王紅梅三位檢察官。陳娥副檢察長從葉東華手中接過兩張紙,遞給宋剛。讓他看,他很快看完,一張是檢察院對他的處理《不起訴決定書》,另一張是檢察院要求對他落實的幫教措施,針對他的具體要求是每周末要向班主任老師寫出思想動態(tài)匯報。兩張紙都要由他本人簽字。陳娥副檢察長問:每個周末都要你寫出思想動態(tài)匯報,你有沒有困難?他點頭,答:“沒有!”
他再次低頭用眼細讀《不起訴決定書》那簡短的用語。犯罪嫌疑人宋剛,2012年春節(jié)后,1月28日來到該鎮(zhèn)網(wǎng)吧上網(wǎng),與女友出網(wǎng)吧時,看到門口未上鎖的摩托車,騎上打燃,送女友回家后,妄圖占為己有,將車騎放于朋友家。后被公安機關(guān)人贓抓獲。拘留報捕后,檢察機關(guān)本著挽救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政策,經(jīng)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給予不起訴決定從輕處罰。他顫抖的發(fā)問,我的事就這樣完了嗎?陳娥副檢察長再一次語重心長的對他說,檢察官們?yōu)槟銖堥_學習風帆,你就按檢察院和縣關(guān)工委的要求好好去學習吧!
(作者單位: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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