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互聯網跨境侵權案破獲:山寨鞋欲借跨境電商闖關
杭州海關4月24日對外通報,該關與電商平臺聯手破獲一起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向境外銷售侵權商品案。這是全國首起應用大數據分析查獲的互聯網跨境出口侵權案件。
郵遞渠道頻現“孿生”侵權鞋,不到1個月的時間,海關就連續(xù)查獲3批次1049個問題郵包,涉嫌侵權運動鞋1181雙。鞋子均為阿迪達斯品牌,鞋內生產標簽上都標明“越南制造”,做工略顯粗糙。經品牌權利人鑒定,這些運動鞋均為“山寨”貨,侵犯了“阿迪達斯”商標權。
侵權多發(fā)快發(fā)致判定認定難
由于網絡環(huán)境的全面覆蓋性以及網點經營的低門檻因素,電商領域侵權行為表現出多發(fā)、快發(fā)的特點,往往專利產品一上市,就有大規(guī)模的侵權仿制行為出現。同時,因為在網絡環(huán)境下往往無法接觸到產品實物,僅靠網點經營者公開的圖片或者文字去判斷是否侵權,往往難度更大、復雜性更高。
電商企業(yè)扮“姑息者” 自身監(jiān)管不當
在苛責網店店主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的同時,我們還必須看到,在追究網店店主的侵權行為時,也不能忽略作為平臺的電商企業(yè)所扮演的“姑息者”的角色。在以往的博弈中,電商企業(yè)總是以類似避風港原則等為自己辯解。稱自身只提供空間平臺,不負責內容審核,只在被告知侵權行為后被動處理侵權店主,且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但實際上,縱觀阿里旗下的淘寶網和騰訊旗下的拍拍網等電商平臺,其經營模式決定了電商企業(yè)在網上交易中的控制能力,它已經不僅僅是單純提供技術,而是具備了一定的管理和監(jiān)督功能,承擔相應的審查和注意義務是理所應當的。
引入獨立權威的第三方機構實質介入交易
什么樣的電商產權糾紛解決平臺才是最合理的、公正的、甚至高效的平臺呢?破解難題的方法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建立一個多元主體參與、權責利效相一致、且運行便捷高效的電商平臺的知識產權保護和交易真實安全之社會共治平臺:引入獨立的、公正的、權威的第三方機構來實質介入到電商平臺交易的合法安全之維護、侵權維權之調查處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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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劉帆 正義網文化頻道出品 |